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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都知道督查考核的初衷是为了促进工作落实,但是,过多过频的督查考核让基层应接不暇、不堪重负,为基层减负须让督查考核“瘦身”。
一是要加强“源头管控”减量。督查考核事项应坚持向发展聚焦、向中心聚力,避免过多过滥、重复繁琐等问题。要严控总量。精简督查考核事项,变“多头式”考核为“一站式”考核,明确同类督查考核事项合并开展,涉及多部门的集中组团开展,部门业务性工作不得以党委和政府名义督查考核,能够通过日常调度了解情况的一律不到实地督查考核。要严控质量。统筹规范督查考核事项,对确需实地考核的,由党委派出考核组集中考核;各部门一律不得私自冠以督查、检查等名义开展考核;无实质性要求或常规性工作不得纳入年度督查考核计划。要严控增量。对计划之外确需开展的督查考核事项,实行“一事一报”,由相关部门研究提出申请,报党委批准后实施。
二是转变“督考方式”增效。坚持统筹规范,做到“多考合一、有机融合”,让基层干部“轻装上阵”,把更多的精力聚焦在办实事上。由“一窝蜂”向“一盘棋”转变。倡导“四不两直”式暗访督查,多到实地看、多听群众说,多看“后院”和“角落”,少看“门面”和“窗口”,力戒考核中的繁文缛节,力克落实中的花拳绣腿。由“重痕迹”向“重实绩”转变。坚持简捷实用、简便易行的原则,不简单地将有没有成立机构、印发文件、专题会议次数等台账资料“留痕”情况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,不以晒工作痕迹代替工作实绩。由依靠“属地管理”抓落实向“责任部门、基层联动”抓落实转变。建立“双向评价”机制,强化基层对上级职能部门的评价力度,避免简单以“属地管理”名义把责任层层下移,搞“降格落实”“悬空落实”等问题,造成基层不堪重负;建立“督考部门牵头抓总、责任部门具体负责、基层配合”的机制,合力推动工作落实。
三是做好“结合文章”赋能。督查考核不是越多越好、越频越好,问责也不是越宽越好、越重越好。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。既坚持实事求是、较真碰硬,又把好尺度、体谅基层,多做凝心聚力、激励担当作为的工作。要坚持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。既要通过考核推动工作落实,又要倾听基层呼声,将群众幸福感、获得感作为评判标准,及时发现问题、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。要坚持真督实考与适当适度相结合。既要增强考核权威性,让考核“长牙齿”“出利剑”,又要严明工作纪律,防止督考过急过度、随意问责。(隆昌市圣灯镇 梁艳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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